小于有時月底沒錢坐車,也找不到同事順路載她,就必須走路一個多小時回家。念建教班工作的薪水9500元,扣掉課程費、勞健保,每個月實領只有8000元,但是除了要負擔家用,還要不定期給姊姊、爸爸和和外婆錢,常常還沒到月底就沒錢了。
小于從小跟單親爸爸同住,但爸爸沒有給她好的環境,反而常因心情不好對她拳打腳踢,14歲時因家暴被安置到育幼院,後來考上高職建教班,姑姑同意讓他借住家裡,條件是要負擔家用,我問她:「你還是可以繼續住育幼院,為什麼要住姑姑家還要花錢?」她跟我說:「不管在哪裡,都要給家裡錢,因為我唸建教班有收入,負擔家用也是正常的啊。」事實上建教班的薪水9500,扣掉課程費和勞健保,每個月實領只有8000元,除了負擔家用還要不定期給姊姊、爸爸和和外婆一些錢,有時候月底沒有錢坐車,也找不到同事順路載她,就必須走路一個多小時回家。進入育幼院的孩子,可能因為父母雙亡、入獄、離異、家貧、身心障礙或家暴,由於原生家庭失能才會被安置到育幼院,這樣的孩子離院回到原生家庭後,通常必須負擔起照顧失能家人的責任,或必須分擔家用才有地方可以住。其實這些孩子只有十幾歲,還需要大人的支持和照顧,被迫提早長大及負擔家計的壓力長壓得他們喘部過氣來,但是對這些孩子來說,家人就像大海裡的浮木,從小在沒有家人照料的成長環境裡,一旦只要有親人願意收留他們,他們就會接受親人的要求,只為換來未曾擁有的親情。
小于離院住到姑姑家後,不常聯繫的爸爸也開始跟她連絡,爸爸跟她說:「我都找不到工作,每天餓肚子,妳現在有收入,應該給我一些生活費吧?」雖然小于的經濟很拮据,聽到爸爸這樣說,心裡五味雜陳,一方面想起幼年爸爸的家暴,一方面也覺得爸爸很可憐,她跟爸爸說:「阿爸,我的錢也不多,這些先給你吧。」就這樣原本想存起來的1500元,又給了爸爸。因家暴、遺棄和其他原因被送到育幼院的孩子,在心裡永遠有個遺憾,家對他們來說只是個房子,他們不知道週末的時候全家出遊是什麼感覺,他們不知道在學校受了委曲有爸媽訴苦是什麼感覺,他們也不知道無條件支持的愛是什麼意思,他們得到的關懷是建築在條件交換上,所以他們會用金錢來換取家人的認同,也因為這樣很難信任別人、和人建立良好的互信,也影響在學校和職場上與人的互動關係。
全台有60多家育幼院,離開育幼院的孩子大都無法回到原生家庭,這些無家可歸的孩子有些露宿街頭,有些獨自在外租屋,他們必須打工養活自己,許多人因此斷了學業。中華育幼兒童關懷協會幫助15歲以上無家可歸被迫提早自立的失家兒,提供他們就學、就業、轉銜安置經費、心裡創傷諮商及生活輔導服務,讓失家兒可以依照自己的興趣和專長選擇就學或就業,不再因沒錢被迫放棄學業、夢想。
唸書是這些孩子脫貧唯一的機會,我們不願看到孩子因為存不到學費而休學,請幫助我們一起守護孩子上學的權利,讓努力自立生活的他們可以暫時放下生活的重擔,順利完成學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