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扶基金會-Yahoo奇摩公益
家扶基金會

家扶基金會

立案核准文號:台(84)內社字第8475595號

家扶基金會主要幫助18歲以下兒少及其家庭,以脫貧扶助、兒童保護為服務主軸,共有76個據點深入各鄉鎮。

貧困兒童少年家庭扶助服務

家扶基金會在全國各縣市設有23個家庭扶助中心及附設28個服務處、三所身心障礙機構、七所兒童少年安置機構與一所大同育幼院,並成立一個國外家扶中心(蒙古),共同為弱勢家庭及兒童提供服務。

一、國內貧困兒童少年家庭扶助方案

為使本會扶助貧童獲得健康成長、發揮潛能,早日達到自立,本會除安排認養扶助、提供獎助學金與急難救助金等方式,幫助改善家庭經濟環境並繼續學業外,所屬各家扶中心的社工人員更必須經常訪視兒童家庭、與之會談,或舉辦輔導活動、營養衛生講座、育樂性活動。歷年來,接受本會扶助自立之國內兒童人數已高達逾16萬名,而目前正接受本會認養扶助之兒童數約為 46,000名。

二、國外貧困兒童認養服務

秉持回饋國際社會與愛心無國界之精神,76年起,藉由認養制度將國人的愛心透過家扶國際聯盟友會,認養33個國家的貧童,使其能擁有維持生活所需的食物與衣著,並自89年起陸續在斯里蘭卡、菲律賓、越南及印尼等成立13個「台灣認養專區」,93年於蒙古成立家扶中心,幫助當地貧童。歷年來,經本會扶助自立之國外貧困兒童已逾6萬名,而目前正接受本會認養之國外兒童逾44,000名。

兒童少年保護服務

聯合國於1959年通過的「兒童權利宣言」指出: 對兒童應加保護,使不受一切方式之忽視、虐待與剝削。在國內邁入多元化階段之際,社會暴力、家庭解組、酗酒吸毒等問題,已直接威脅到社會中弱勢群體─兒童,許多兒童成為成人欺凌虐待的代罪羔羊。為保障兒童的生存權及免於被虐待的權利,本會展開兒童保護工作,自76年積極投入兒童保護的各項工作。工作項目如下:

1. 緊急保護安置服務

2. 家庭處遇服務及長期追蹤輔導服務

3. 生活照顧服務

4. 醫療協助服務

5. 心理創傷復原服務

6. 親職教育服務

7. 諮詢、法律服務

8. 預防宣導教育服務

兒童少年家庭寄養服務

家庭寄養服務屬於兒童福利之替代性服務,當兒童親生家庭暫時無法提供適當的照顧,必須將兒童短暫地帶離其親生家庭,以提供兒童一個有計劃期間的替代性家庭之照顧。

本會為協助不幸的兒童少年,辦理家庭式寄養照顧服務迄今已屆滿 26 年。目前本會所屬共22個家扶中心均提供兒童少年寄養服務,服務內容如下:

1. 對寄養兒童少年提供之服務

為協助寄養兒童少年穩定的成長及發展健全的人格,適應新環境並學習正確的生活規範與行為模式,針對寄養兒童少年個別需要,訂定輔導計劃進行服務,如個別會談諮商、醫療及課業輔導等。

2. 對親生家庭提供之服務

為輔導親生家庭解決所面臨的問題並結合資源來增強其親職能力,使兒童早日返回親生家庭,提供寄養兒童之親生父母多方面的協助與輔導,包括家庭訪視、提供經濟補助、定期進行個別諮商會談、家庭生活教育、團體輔導、醫療協助、法律協助及家務員服務等。

3. 對寄養家庭提供之服務

寄養家庭指自願參與並經過政府及本會附屬各地家扶中心審查合乎條件後,接受本會各家扶中心安排暫時照顧需要安置兒童少年的家庭。為確保服務品質,定期辦理寄養家庭訓練、提昇寄養父母之效能、聯誼活動及育樂活動增進寄養家庭的連結與身心紓解。

歡迎您加入寄養家庭行列,請電0800-078585家扶專線洽詢。

其他捐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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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0358)台中市郵政65-65號信箱 主計處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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