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自立少年一個機會,鬥陣作夢-Yahoo奇摩公益

自立輔導專題暨成功自立少年分享會

捐款達成率

43%

幫助孩子看到自己的價值,健全發展

本會為與桃園社會局、安置機構及網絡單位夥伴分享工作站自立服務成果,舉辦「自立輔導專題暨成果分享會」,當天有來自社政部門、教育單位、安置機構與社福團體的18單位、40位工作夥伴參與。邀請中央大學通識教育中心王燦槐教授講授「從兒少發展歷程談自立能力培育」,王老師表示自立能力的培育當從0歲就開始,因此她匯集發展心理學的理論,介紹嬰幼兒至青少年發展心理學的理論,她提到瞭解兒童與青少年的發展歷程可以幫助我們了解他們處於那個階段。每個青少年有不同的性格類型與多元智能的優勢,在教養時,若順著他的個性與優勢讓他多方嘗試、體驗有興趣的事物,讓孩子的優點發揮出來,可幫助孩子看到自己的價值,增加自信。 另外「語言」是一項很重要的心理工具,父母先跟小孩對話,小孩再與自己對話,對話是刺激小孩最重要的工具,因此對孩子的語言要善良、正向,因為這會成為他內在的對話。總之,要幫助孩子有成就感、減輕壓力與控制挫折。上一階段若未發展好會影響下一階段的發展,安置機構的孩子在成長歷程所缺乏的能力,需要我們按部就班協助他們補足,並依安置機構兒少的特殊需求給予的輔導,如過去負面依附經驗、創傷的輔導與處理,才能使少年有健全的發展。

自立少年分享-正向積極的小郁

本會社工部李郁芬主任分享CCSA自立生活服務內涵,介紹自立服務的法規與自立服務SOP流程,自立服務SOP流程分為預備階段、開案階段、工作階段與結案階段,李主任表示透過開案評估,可了解少年的自立預備的狀態以及接受服務的意願,少年的年齡、身心狀況、心理預備程度等,都會影響他日後是否能穩定自立。 簡易的介紹自立服務SOP流程後,以播放影片的方式呈現歷年活動照片剪輯與自立服務內容,在影片中也呈現少年自立生活的感想以及未來夢想,讓大家透過影片能夠更了解CCSA的服務,及自立少年的生活甘苦。 現場我們特別邀請三位少年現身述說她們的生命故事,第一位分享的少年是20歲的小郁,目前就讀科技大學幼保系三年級,自在的拿著麥克風,侃侃而談,述說著雖家逢變故,家人無力照顧而進入育幼院,回想在育幼院的時光,小郁認為有大家的陪伴使自己不孤單,加上自己與院內同儕互動良好,覺得院內時光快樂又充實。小郁擔心安逸的生活會影響離院後的自立,主動爭取打工機會,為未來離院後的生活做準備與儲蓄,因此高中期間便在連鎖餐飲店工讀,一步步從計時工讀生開始,五年後的她已成為管理店內人員的副店長呢!

自立少年分享-學習獨立的小米

第二位分享的少年是小米,目前就讀大學四年級,於服飾店工讀,在寄養家庭生活十年,表示接受寄養期間,寄養父母訓練她和她姊姊做家事、學電腦打字,從國中畢業就開始打工,所以她在寄養家庭學會了很多事情。大一時離開寄養家庭後她與男朋友的家人一起生活,男朋友的家人讓她感受到家庭的溫暖。但升大四的暑假她與男友分手,開始一個人的生活,起初她十分懼怕,後來她克服了可以一個人去租屋、買東西做很多的事,體會到原來一個人也可以那麼自在。面對大學學費的經濟壓力,原本打算休學,因著許多人鼓勵與CCSA經濟的資助,她才有勇氣與能力繼續大學的學業,讓小米多了許多信心與勇氣面對未來的挑戰。

自立少年分享-努力追夢的小豪

最後一位分享的少年是阿豪,目前就讀大學應用外語系三年級,阿豪因為父親賭博負債而不停的換住躲避債務,高中時就讀體育班表演舞蹈科,當時父親跑路無力照顧供養他。後來接受CCSA的服務,他獲取生活費補助。由於專注於跳舞,有機會參加比賽,從中他獲取了獎勵金,也建立了他的自信和成就感。他的夢想是成為職業表演家,為了自立謀生,之前在麥當勞、健身房工讀。阿豪滿懷感恩,細數曾經幫助過他的人,高中三年同學免費提供住宿以及CCSA提供的經濟補助。最近他獲得去澳門工作成為職業舞者的機會,薪水待遇都很好,決定讀完這學期,就休學去澳門任職。阿豪欣慰的表示因為跳舞讓他生活有目標,也有機會獲得運動品牌的贊助,這些都是他之前未料想到的,最後阿豪表演一段熱舞,獲致在場觀眾的喝采與讚賞。

持續堅持做有價值的事

王老師的專題演講讓,我們了解如何依據兒童青少年的發展需求提供輔導與陪伴,聽完三位自立少年的分享,為參與學員帶來許多感動,回饋單表示「聽到自立少年的分享很棒、非常精采、孩子親自分享很觸動人心…」,最後本會洪錦芳秘書長勉勵大家:「我們作在這些孩子身上的工作多麼有意義,因為改變一個孩子的生命,終結個人或家庭的苦難、暴力、觸法、貧窮,將可能影響他的二、三代,當我們想到這是一件非常有價值的事,就能燃起不滅的熱情…」激勵所有助人者先改變自己,抱持不放棄失家兒的信念與決心,一路扶持她/他們成長自立。

目標金額:80,000
已捐金額:35,195
尙  缺:44,805
捐款筆數:35
*僅計入Yahoo金額,若有出入,請以公益團體為主

專案聯絡人